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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25号令)、《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汽车摩托车赛事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汽摩联”)制定了《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在此基础上,中汽摩联根据汽车拉力赛项目的性质特点,依照《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对赛事组织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制定了本指南,与《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共同作为汽车拉力赛办赛工作的指导和依据。

  二、赛事分类及举办要求

  依据《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三条,国内开展的汽摩比赛分为 A、B、C三个类别。

  (一)A类赛事需通过中汽摩联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B类赛事需经举办地地市级(含)以上体育局或县市级(含)以上政府审批,在比赛举办的上一年度向中汽摩联提出申办。

  1.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组织体育赛事的职能或经营范围;

  (2)拥有与所组织赛事级别、规模相当的社会信用、组织机构、组织经验、专业人员;

  (3)可提供赛事所需经费、合规场地及路线、配套设施及器材、工作车辆等。

  2.申办程序

  (1)申办A类赛事必须遵守国际汽联各项办赛要求,并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内的相关条款执行。

  (2)申办B类赛事需地市级(含)以上体育局或县市级(含)以上政府来函,中汽摩联收到申办函后将进行实地考察。确定符合办赛要求后,再按照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包括确定赛事名称、组织机构、时间、地点,确定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名称,签订合作协议,并同时交纳赛事承办费。

  (二)汽车拉力赛具有一定危险性,举办C类赛事的组织者,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在中汽摩联C类赛事认证平台进行认证。具体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四条(五)。

  C类赛事应按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汽车拉力赛办赛指南》、《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国内汽车比赛车手装备及其它安全规定》、《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技术规则》、《国内汽车比赛量产车型安全改装规则》执行。

  三、比赛场地要求

  (一)赛事路线

  赛事路线由行驶路线和比赛路段(简称“赛段”)组成。

  1.赛段

  (1)赛事路线应远离自然灾害多发路段,远离自然保护区、军事禁区及国家管控保密区域。

  (2)赛段应尽量避开城镇、乡村等人口密集的路段,在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应在进入该区域前设置减速设施,确保赛车正常通过。赛段在比赛时必须完全封闭。

  (3)每条赛段的长度为10至30公里,山区地形落差较小的赛段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平原地区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赛段路面可为砂石、水泥、柏油或冰雪(经比赛地政府同意)。

  (4)举办国家级汽车拉力赛硬化路面及冰雪路面的赛段至少为2条,可正反使用。赛段总里程不低于160公里。

  (5)赛段内直道距离须不超过1公里,超过时须设置减速墙。山区地形整条赛段平均时速应低于100公里/小时,赛段的具体设置根据使用路段及周边整体环境决定。

  (6)赛段内设有公路安全护栏的,须在护栏杆头摆放沙包保护墙。没有公路安全护栏的赛段须在危险区域设置沙包墙,沙包应以砌墙方式一层横一层竖的交错形式摆放到70厘米的高度。弯道需从入弯前6米的位置开始摆放,摆放到出弯后6米的位置。如遇水塘需用沙包设置防撞墙,把水塘和赛道隔开。沙包墙的长、宽、高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

  (7)赛段应选择可以循环行驶的路线。

  (8)需要移除赛段内所有减速带和水泥墩等建筑设施。

  (9)赛段内需要用沙包等安全设施包裹所有电线杆和灯杆,安全设施高度及宽度均不低于80厘米,根据路线实际情况搭建。

  (10)超级赛段的长度应在1.5公里至4公里之间,场地建设参照“汽车短道拉力赛办赛指南”内的场地建设规范执行。为增加观赏性可封闭城市内道路,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街道超级赛段比赛,防护标准根据路线情况设定。

  2.行驶路线

  行驶路线是连接赛段、总部、维修区等赛事区域的通行路线。在比赛周期内组织者应派出执法人员保障行驶路线的畅通。任何车辆(包括正在比赛的赛车)在行驶路线行驶都应遵守交通规则,违反者除接受交管部门处罚外,组委会还将对违规车辆及所属车队进行处罚。

  (二)赛事场地要求

  1.维修区

  赛事按100辆参赛车辆计算,需要一块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场地,或者在相对繁华的地段封闭一条长度不低于1500米、宽度为双车道以上的道路作为赛事的维修区,冰雪拉力赛需要足够面积的暖库作为维修区。

  维修区要求如下:

  (1)需提供总额为100千瓦的220伏临时电源(配电箱6-7个);

  (2)配备清洁水源;

  (3)配备一定数量的卫生间;

  (4)每日由环卫部门进行一次垃圾清运;

  (5)比赛期间配备一台消防车;

  (6)安排安保人员值班。

  2.封闭区

  封闭区是赛事进入比赛程序后,专门用于赛车停放的专用停车场,要求设在离维修区较近的地方,需要配备照明设施和安保人员。

  四、竞赛组织

  (一)赛前路线和场地勘察

  执行本指南的相关规定,在比赛前应进行路线及场地勘察和验收。

  (二)成立组委会

  赛事申办成功后成立组委会,需要政府协调赛事路线场地及周边的企业、机关单位、村镇、景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组委会需对赛事各类组织事项、医疗救护、卫生检疫、安保、交通等进行统筹协调,加强管理,统一领导,按照赛事日程安排及相关筹备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组委会各部门应做到机构、人员到位,分工细致、计划周密。各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和了解拉力赛有关知识,充分理解赛事各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所有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安全和各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圆满完成赛事。

  组委会设有综合协调办公室、竞赛、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部门。组委会组成单位可包括体育、外事、公安、消防、交通、卫健委、文旅、宣传、能源、无线电管理部门、气象、环保、应急救援等部门。

  组委会竞赛执行机构下设秘书处、指挥中心、安全保障、裁判、成绩统计、医疗保障、通讯保障、大型活动等工作小组,负责赛事的具体执行。

  赛前筹备工作是办赛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应做到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组织有力。

  (三)赛事文件

  1.竞赛文件

  根据《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国内汽车比赛车手装备及其它安全规定》、《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技术规则》、《国内汽车比赛量产车型安全改装规则》、《汽车拉力比赛规则》等文件,制作详细的赛事日程表、赛程表、《补充规则》及安全计划、组织工作方案、各类赛事统计表格等相关赛事文件。

  2.服务文件

  服务文件包括《参赛指南》、《服务手册》、《观赛指南》等相关文件。

  (四)参赛报名资格

  1.车辆资格

  参赛车辆的改装须符合《国内汽车拉力赛量产车型安全改装规则》和《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技术规则》的要求。参赛车辆内的装备应符合《国内汽车比赛车手装备及其它安全规定》。

  国家级汽车拉力赛的参赛车辆还须按照《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注册办法》完成注册,车辆组别和级别的划分参照《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第12条。

  2.车手资格

  (1)国际、全国性比赛

  中国公民参赛(包括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当年颁发的有效比赛执照,比赛执照相关要求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北赛员可持所属汽车协会颁发的当年有效R级比赛执照,及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报名参赛。

  外籍赛员可持所属汽车协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R级比赛执照,及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报名参赛。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北、外籍赛员还需持有中国境内临时驾驶执照。

  第一次报名参加国家级汽车拉力赛的车手必须于报名截止前至少参加过两次全国性短道比赛,方有资格报名。

  (2)地方性赛事

  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当年有效B级以上比赛执照。

  (五)裁判员岗位配置及选派

  组织者应根据《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做好各级裁判员的管理和选派工作。在赛事进行前,通过工作会、技术会等会议加强裁判工作的管理。在比赛结束后,由组织者对裁判工作进行总结。

  地方及商业性赛事的裁判员配置及选派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体育管理部门组织并管理,参考《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裁判员管理办法》执行。

  组委会应根据当场比赛实际情况及赛事安排组织裁判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六)组织比赛的要求

  1.国际性汽车拉力赛按照国际汽联相关办赛要求执行。

  2.全国性汽车拉力赛比赛规则由中汽摩联制定,其它类型的比赛规则由相关主办单位参照《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国内汽车比赛车手装备及其它安全规定》、《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技术规则》、《国内汽车比赛量产车型安全改装规则》制定。

  3.裁判器材设备

  根据赛事日程表及各类赛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裁判设备器材清单。在赛事开始前,各裁判组长和岗位主裁判清点及检查设备器材的工作状态后领用,以保证赛事顺利进行。赛事结束后按设备清单归还全部设备器材。

  4.工作车辆

  拉力赛为野外进行的赛事,各岗位均在户外进行工作,因此需按岗位需求及人员设备数量配备相应车型的工作车辆(保险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赛事各项工作。

  根据赛事路线设置及赛程配备相应数量特种车辆(消防车、救护车、救援车等)。

  5.办公场所

  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酒店作为赛事总部。总部内设有赛事秘书处(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新闻中心(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成统中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指挥中心(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赛前新闻发布会场地(能容纳不少于50人,有LED屏)、赛员会场地(能容纳不少于200人,影剧院布置形式)

  以上各办公场所标准适用于国家级以上赛事要求,地方性赛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6.通讯

  汽车拉力赛的通讯系统是保证赛事期间指挥中心能够全面控制赛事所有区域以及各岗位之间联络与指挥的保障。通讯系统由无线通讯系统、有线通讯系统和移动电话系统组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无线电的使用都应在国家的管理之下,因此举办地负责在赛前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申报赛事通讯所使用的频率和设备。有线通信主要用于总部区域(各办公场所)、维修区和赛段。

  7.保险

  (1)公众责任险

  赛事承办方应投保累计总赔偿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

  (2)人员险

  所有参与赛事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记者、赛员及车队成员等)须办理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和30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

  入境参赛者须自行携带人身意外保险,并携带有关医疗急救和转运的保险。

  (3)车辆险

  参赛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须包含在赛事公众责任险以内。

  参与赛事的其他各类车辆须带有交强险,并建议办理商业保险。

  8.天气

  汽车拉力赛举办地气象部门在比赛日前1周发布比赛期间天气预报,并每天公布最新天气预报,遇有极端天气情况及时上报赛事组委会。

  9.赛前演练

  在正式比赛前,组织者应安排全部赛事相关部门进行正式演练。

  (七)赛事会议

  1.政府部门协调会

  举办地政府应在比赛开始前至少召开3次由全体组委会单位参加的赛事协调会议。

  第1次协调会议时间应在赛事确定并成立赛事组委会后召开,确定各单位分管工作。

  第2次协调会应在比赛开始前1个月召开,报告各单位具体筹备情况。

  第3次协调会应在比赛开始前1周召开,报告各单位筹备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

  2.裁判及工作人员赛前会

  组委会应在赛前组织召开全体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会议。由组委会有关领导进行思想动员,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规范执裁方法,布置裁判员培训,使大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3.赛员大会

  组委会应在赛前组织全体赛员会议。由组委会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领导介绍比赛相关情况和地方风土人情,强调法律法规,确保比赛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

  (八)赛风赛纪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安全保障

  (一)安全宣传、应急预案及赛前演练

  根据赛事日程及规定制定详尽的安全计划(含应急预案)。根据赛事需要及安全计划选派安保人员,针对赛事组织多次专业安全保卫培训,使全体安保人员充分理解和认识赛事安保工作。建议在赛事正式开始1个月前,召集赛段沿线单位、村干部和村民骨干进行初步宣传动员,布置任务。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品(如安全告示,样本参见附件)发放给村民,使其对汽车比赛形成初步安全防护认识。在赛前1周进行最后动员,发放安全宣传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议实施安全责任制,签署安全责任书。

  利用媒体平台对赛事日程、路线及基本情况等安全注意事项广泛宣传,使赛事沿途单位及个人充分了解。

  根据赛事安全计划、组织工作方案等赛事文件制定详尽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开赛前1周组织相关单位及裁判组、救援组统一进行赛前救援抢险演练。

  (二)赛员安全

  组委会应在比赛开始前召开全体赛员会议,强调各项安全事项,要求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好每一个参赛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比赛期间按照赛事安全计划及补充规则的相关内容执行。要确保赛员装备和赛车符合安全要求。

  (三)工作人员安全

  工作人员在到达比赛地后应进行相关赛事安全知识的培训,强调赛事期间的各项安全事项以及应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使大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工作。

  (四)记者安全

  采访报道汽车拉力赛的媒体记者须在新闻中心登记注册,领取安全采访须知,签署安全责任书,参加汽车拉力赛的安全培训后方可领取记者证件和摄影马甲,并在比赛前进入赛事指定的记者区域进行采访报道。

  (五)观众安全

  观众必须在指定的观众区内观赛(由举办地政府确定是否设立观众区并制定观众区安全计划),听从安保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路线进出观众区。

  (六)油料安全

  按《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和赛事安全计划及补充规则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赛事使用油料应选择在运输及储存等各方面均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供应商为赛事提供油料供应服务。

  (七)车辆交通安全

  所有参与赛事的车辆,包括赛车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赛事的规章制度。

  (八)赛段封闭

  为保证赛段内比赛的绝对安全,赛段实行全封闭,即行人、车辆、家禽、家畜均不得进入赛段。赛事安全工作组应按安全计划和规则规定,在比赛开始前对赛段实施安全防护带和防护网封闭设置,并由沿线单位和村委会协助落实。

  (九)消防

  比赛期间组委会应安排一部消防车在维修区及加油区值班。

  赛段起终点及各裁判站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手动灭火器,并对当值裁判员进行消防培训。

  六、医疗与救援保障

  (一)医疗急救要求(附医疗手册)

  汽车拉力赛医疗主管与举办地卫生管理部门共同落实赛事医疗急救的组织,并协调以下事宜:

  1.落实比赛期间的急救医院,并在赛事期间做好急救准备;

  2.急救医院应派出可协调全院工作的人员负责赛事的医疗急救工作;

  3.比赛开始前由医疗主管对当地的医护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关于汽车拉力赛的医疗急救培训。

  4.根据赛事日程及路线配备相应数量的救护车,车上备有齐全的医疗抢救设备和药品,每辆车上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医生和一名护士;

  5.根据赛程每个赛段至少配备1辆救护车;赛段距离超过15公里的赛段应至少配备2辆救护车,比赛期间,其中1辆救护车安排在赛段起点待命,另外1辆救护车安排在赛段中间点待命;

  6.维修区应配备1辆救护车值班。

  (二)车辆救援

  根据赛程设置,每个赛段的起点需安排一部小型吊车和两部拖车,并配备破拆工具。

  七、大型活动和宣传推广

  (一)新闻发布会

  赛事的成功离不开有效的宣传和新闻报道。赛事组委会应在赛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与赛事推广工作。

  (二)开幕仪式

  开幕式应反映当地地域和文化特色,可结合当地文化活动、比赛相关的活动等举行。开幕式应邀请赛事主办单位及当地领导参加,并尽可能邀请所有参赛车组参加。开幕式场地划设主席台、赛车等候区、赛车发车区、表演区和观众区。停车场(包括贵宾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应设置在仪式现场附近,不可与赛车共用停车区。

  开幕式应尽量简短,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升国旗、奏唱国歌;

  2.举办地领导致欢迎辞;

  3.主办方领导致辞;

  4.主办方领导宣布开幕;

  5.领导为赛车发车。

  (三)收车仪式

  收车仪式可结合当地文化活动举行,场地划设贵宾区、发奖台、赛车等候区、观众区和表演区。如未设观众区,观众可在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指引下在上述区域以外观看。

  收车仪式的主要活动和程序如下:

  1.颁奖前表演活动;

  2.领导致辞;

  3.获奖车组领奖;

  4.其余赛车仅通过车台。

  (四)颁奖仪式

  按《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和赛事补充规则中相关的条款执行。

  八、食品安全与反兴奋剂

  (一)食品安全

  赛事承办地酒店、宾馆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检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把肉制品(猪肉、牛肉、羊肉等)送往食品检测机构检测并留样。

  (二)反兴奋剂

  赛事的组织工作应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汽摩联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相关规定。

  九、赛中执行工作

  经过行政检验和车辆检验等报到工作后,进入赛事运行阶段,组委会各部门要全程保持专注、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充分沟通、保障赛事顺利举办。

  (一)竞赛工作

  1.开赛前确保安全保卫人员按时到位,赛段完全封闭。

  2.裁判到岗及准备情况检查。

  3.救护车辆到岗及医疗检查。

  4.救援车辆到岗及设备检查。

  5.通讯检查。

  6.各类竞赛设备需保证状态良好。

  7.先导车进行比赛路线检查,确认路线符合比赛条件。

  (二)协同工作

  与公安、应急、卫生健康、交通、气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三)竞赛指挥及熔断机制

  1.赛事指挥

  赛事指挥中心负责赛事运行指挥,以及比赛期间在赛段内发生事故时进行医疗急救指挥。指挥机构包括赛事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负责运行指挥的赛事官员、医疗急救官员等。各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指挥中心应指定工作人员对赛事运行做好记录。

  2.一般事故处理

  赛事进行中,指挥中心收到赛段内裁判及工作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确认人员情况、道路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救援及后续赛事安排。

  3.熔断机制

  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赛事组织者应建立熔断机制。赛事组织者在比赛期间应密切关注赛事进程,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遇到突发的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测的危险,应及时终止赛事,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赛后工作

  (一)收集比赛资料、成绩册并存档

  组委会应将赛事日程表、赛程表、安全计划、组织工作方案、补充规则、报名表、保险单、成绩册等相关文件存档并保管好。

  (二)总结

  组委会要在赛事结束后做好各项工作总结,对赛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分析与研讨,为以后赛事积累相关赛事经验。

  十一、其他

  (一)本指南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汽车拉力赛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属中汽摩联。

  (二)本指南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附件:

  1.《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

  2.《汽车拉力比赛规则》

  3.《国内汽车比赛车手装备及其它安全规定》

  4.《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技术规则》

  5.《国内汽车比赛量产车型安全改装规则》

  6.《国内汽车拉力赛车辆注册办法》

  7.《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8.《汽车拉力赛医疗手册》

  9.《中国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裁判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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